据悉,湖北省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近日成功销毁了650万响非法生产的鞭炮。
2003年12月23日,原南漳县安集花炮厂在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,致1人死亡7人受伤。市、县两级公安机关组成专班开展工作,扣押了该厂非法生产的鞭炮。2004年5月,该厂相关责任人康某被抓获,终因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涉案的鞭炮长期存放在南漳县子豪烟花爆竹公司仓库。
康某刑满释放后,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退还被扣押的鞭炮。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涉案和非法生产、运输的烟花爆竹不得进入市场销售,必须销毁。南漳县公安机关遂根据销毁数量,制订了详细的销毁方案。
销毁当天,南漳相关部门从白马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抽调技术人员10人,组成销毁专班,选派8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熟练工人进行搬运,整个销毁过程历时6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