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继续上报地方财政“新网工程”配套资金文件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总社财会部 发布时间:2009年11月17日  字体: 缩小 增大 繁体
 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:
    10月中旬,我部已要求各省将地方财政对供销合作社“新网工程”给予配套扶持资金的文件报送总社,至今已有11个省(市、区)报送了相关文件。请尚未报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文件的省份尽快上报相关文件:凡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,提供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及相关预算批复表;地方财政单独发文明确配套资金的,提供追加预算文件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情况与2009年“新网工程”专项资金核定工作密切相关,请各省抓紧落实。
    特此通知。
 
 
    联系人:袁明
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6050852    15910887276
    传真:010-66054300    010-66050453
 

 

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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