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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“新网工程”专项资金申报政策解答之五
作者: 来源:总社财会部 发布时间:2009年11月06日
为减少2008年6月21日至2009年6月20日期间央行调息给项目贷款利息计算带来的工作量,现对六次调整后的利息加权平均,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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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期贷款年利率为6.24%,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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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期贷款年利率为6.54%,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6.70%(详见附见)。请各省级用户进行审核时,以此加权平均数作为各财政贴息类项目的贷款利率,不再进行其他换算。
附件:
2008年6月21日至2009年6月20日补贴利息计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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